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时间:2019-03-30  来源:四川省招生网

摘要:我们学校注重的是学生的专业,专业才是学生的一切,我们学校认为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前景和发展,适合专业上面分不开的。

  我们学校注重的是学生的专业,专业才是学生的一切,我们学校认为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前景和发展,适合专业上面分不开的,我们要确保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前景和未来,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在未来的成长上面呈现出一个优秀的情况,学生的未来成长将会变的更好,我们学校的实力也更加的稳固,能够帮助我们学校的学生在未来的职业道路上面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未来。

  招生对象及范围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文史、理工),面向云南、四川、重庆、贵州、广西等5省(区、市)招生。

  2.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体育类、外语类、医药卫生类、教育类的考生),面向云南省招生。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招生条件

  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云南省“三校生”招生考试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符合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见政审表)。

  4. 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5. 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66米以上(含1.66米),女生身高1.56米以上(含1.56米);体型匀称,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最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5%;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4以上(含4.4);无色盲;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招生程序与办法

  1.凡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我院志愿和专业代码。在云南省内,我院所有专业均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2.填报了我院志愿的云南考生,将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分数线通知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办法如下:

  (1)考生须在面试前,到我院网站下载《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政审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表格要求到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审核、盖章,面试时将此表交给我院政审面试工作人员。

  (2)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为7月7日-8日,面试地点设在昆明及大部分州(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当地招办和我院网站通知,同时我院也会在面试之前使用移动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

  (3)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高考成绩单、“体检结论通知”或体检表复印件,以及加盖过相关单位或部门公章的政审表、1张半寸照片等材料。

  (4)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女生:立定跳远;男生:1000米跑、俯卧撑;女生:800米跑、仰卧起坐。

  毕业学历:学生学业期满,考试合格,发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大专毕业证书。

  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1.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佩戴警校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还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2.学生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学生毕业前,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录用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以及人民警察录用条件与程序,择优录用。

  收费标准:经云南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取学费5000元。应用泰国语、应用缅甸语专业采用“2+1”培养模式,其中两年在我院学习,一年到对象国合作院校学习,赴泰国学习费用约为25000元,赴缅甸学习费用约为35000元,(以上费用包含支付给对象国的学费、交通费、生活费、办理签证费用)。赴对象国学习期间我院不再收取学费。

文章标题: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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