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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专业和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8-03-11 09:55:02 作者:四川招生网

  内容摘要:四川航天职业技师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实施原则、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报考条件、报考方式、方式和内容、考试科目及时间、录取原则、免试政策、工作进程、组织保证等具体内容公布如下,请有意愿报读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的同学仔细阅读有关细节。

  

主要内容: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四川航天管理局三方共建的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院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方案,本方案适用于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在川单独招生工作。

  

一、实施原则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四)本方案适用于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在川单独招生工作。

  

二、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


三、报名

(一)报考条件

  申请报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师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或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

  
(二)报考方式

  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3日08:00至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

  2.学校确认。2018年3月19日08:00至25日18:00,登录我院网站www.scavc.com,填报专业志愿,普通高中类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高职班对口类考生填报1个与类别相对应专业志愿(填报其它专业视为无效),填报确认完成提交后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内容

  1. 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包括“文化素质(普通类)笔试”和“面试”,“文化素质(普通类)笔试”成绩为300分,“面试”成绩为200分,总成绩满分为500分。

  (1)文化素质(普通类)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

  文化素质(普通类)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考试,由省统一命题,总分为300分。

  (2)面试: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200分,综合素质面试的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

  2.高职班对口招生考生实行“知识+技能”考核方式,“文化素质(中职类)笔试”成绩为300分,“技能测试”成绩为200分,总成绩满分为500分。

  (1)文化素质(中职类)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考试,由省统一命题,总分为300分。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200分,测试学生的动手能力、反应能力、观察力和注意力等综合能力。

  3.所有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均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面试(中职类考生不再参加技能测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三)考试地点: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广汉校区(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高职班对口招生类和空中乘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录取过程中若生源不足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各专业按照实际报考学生人数最高录取75%)。若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3.文化素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分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 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政策

  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向学院招生处提出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呈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后可以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3月底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我院的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

  (一)2018年3月3日08:00—15日18: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网站(www.sceea.cn)报名。

  (二)2018年3月19日08:00—25日18:00,考生登录我院网站(www.scavc.com)确认填报专业、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人)、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2018年3月30日8:30-16:30,办理考试手续,现场打印准考证(没有条件网上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也可到校现场打印)、面试。

  1.提交材料: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原、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2.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3.熟悉考场。

  (四)2018年3月31日9:00-18:00,文化素质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

  (五)2018年4月4日,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4月5日9:00—16:00,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电话联系(0838-5884687)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

  (六)2018年4月6日-12日,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最低录取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七)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2018年4月6-12日)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12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处办公室,传真:028-84809675。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不再办理退档手续。

  (八)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

  (九)2018年4月13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为组长,招生处处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单招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考试、阅卷评分等工作。

  6.学院成立由安全保卫副院长为组长,保卫处长为副组长的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二)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相关资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三)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四)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五)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本方案由我院招生处负责解释,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公告为准。

  

九、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155号 邮政编码:610100

  咨询电话:028-84809675 监督电话:028-848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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